為全面提升我市城鄉人居環境質量,維護整潔、優美、文明、有序的市容環境,規范市場經營秩序,保障公共安全與市民權益,根據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結合本市實際,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明確管理范圍與目標
本通告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城鄉公共區域。旨在通過系統整治,有效解決占道經營、亂搭亂建、亂貼亂畫、亂堆亂放等突出問題,實現市容面貌顯著改善,經營秩序規范有序,形成長效管理機制。
二、規范經營行為
三、加強環境衛生管理
四、整治違法建設與亂搭亂建
未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、構筑物。對影響市容、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和亂搭亂建,當事人須限期自行拆除;逾期不拆的,將依法強制拆除。
五、強化交通秩序管理
嚴禁利用機動車、非機動車在道路及公共區域非法從事商品銷售、運輸等經營活動,防止造成交通擁堵和安全隱患。各類車輛應在規定區域有序停放。
六、落實責任與監督
各街道辦事處、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的日常巡查和協調管理工作。城市管理、市場監管、公安、生態環境、衛生健康、交通運輸等部門應依據職責,加強協作,嚴格執法。
鼓勵廣大市民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渠道,對違反市容管理和經營秩序的行為進行監督舉報。
七、法律責任
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,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據法律法規予以教育、責令改正、罰款等處罰;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,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希望廣大市民和經營者積極支持配合,共同營造和維護我們美好的城鄉家園。
特此通告。
XX市城市管理委員會
XX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XXXX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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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5-30 19:54:05